一、南阳市体育模特协会的性质。
南阳市体育健身模特运动协会是由本市体育健身模特爱好者自愿结成的全市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二、南阳市体育模特协会的宗旨。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我国传统的民族文化,号召全市人民群众,在健身运动的基础上,以体育模特竞赛表演为平台的方式,来展现全民健身的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锻炼,既培养了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又达到强身健体、增强抗病能力的目的,在促进阳光体育、全民健康产业、体育模特方面倡导“全民健身”、“时尚与健康”“互联网+体育”相互融合的运动、健康、时尚、潮流的体育产业新时代。
三、南阳市体育模特协会的业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体育健身模特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市体育健身模特发展的长期规划和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群众性体育健身模特的开展,依据南阳市体育部门授权加强对体育健身模特培训站点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结合体育健身模特业务,开展比赛、训练、表演、培训、健身、娱乐等活动,为发展体育健身模特事业积累经验;
(三)接受市体育部门的委托,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体育健身模特赛事活动;
(四)接受市体育部门委托,选拔和推荐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参加全省体育健身模特比赛和集训工作;
(五)接受市体育部门授权组织体育健身模特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接受市体育部门委托,组织策划以体育健身模特竞赛表演的方式,展现各体育运动项目,推广全民健身计划,以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体育宣传平台,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七)接受市体育部门指导,联合全市各体育协会对内促进市场、赛事运营、模特人才培养的规范、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发展。
四、南阳市体育模特协会的会员。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下列相关单位和体育组织,经申请可以加入本团体为单位会员。
1、市级相关单位;
2、市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
单位会员实行单位代表制,由机关单位推荐或选举产生。任职期间发生工作或职务变动而失去代表性的,由其原单位另行推选接替人员。
个人会员可吸收全市体育界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相关行业中关心支持体育,有特殊贡献的人士参加,不实行替换原则。
(二)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 2 名以上会员介绍;
3、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络方式、本人简历等相关信息;
4、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5、由本团体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团体活动并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团体章程和各项规定;
2、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1、警告;
2、通报批评;
3、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4、除名。
(七)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八)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一年不交纳会费;
2、一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九)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